2012年5月3日 星期四

直銷商到底是經營者、員工,還是消費者?

當傳銷作為一項「工作」(但其實不是)的時候,有許多朋友會質疑「哪有工作會叫你先掏錢給公司的?」或者指出「公司其實是在賺直銷商的錢,直銷商根本就是公司的客戶!」會有這樣的質疑,往往是因為我們太過於習慣傳統框架裡的「經營者/員工/消費者」的截然區分,而直銷則是挑戰了這個傳統分野。本文正嘗試要說明這個很根本但也很難解的問題。


首先,如果員工指的是「跟公司簽契約,用固定時間換取固定金錢的人」的話,那這個概念不適用於直銷商。因為直銷商的收入是靠工作成果而非工作時間而決定的。

直銷商的確是直銷公司的客戶,但是,直銷商同時也是直銷公司的經營者。而作為公司的小老闆,直銷商賺的是下線消費者的錢。有趣的是,有人會將這當成一件醜事,拿來揶揄直銷商。但我們回過頭來想好了,一般公司的員工,賺的是誰的錢呢?一個直覺的反應是,賺的是公司的錢,為什麼,因為公司發薪水給你。但公司哪來錢發薪水,當然是消費者掏錢給公司,公司才有錢發。到頭來,不論是直銷企業或者傳統企業,收入都是來自消費者,這有什麼問題嗎?沒有消費者養公司,老闆會佛心來著餵你這口閒飯?

真正的差別是,在傳統商業模式當中,事業和收入都是老闆的。他發多少薪水是他說了算,業務員還勉強還可以從獲利中分一杯羹,行政職或者生產線上的人,就只有看老闆垂憐了。而在直銷產業當中,直銷商可以透過明確的機制知道自己的收入是怎麼計算出來的,自己和公司之間的利潤分配是多少比例。真正的差別是,在傳統商業模式的框架當中,你作消費者作一輩子,也就是個消費者而已,永遠負責用消費供養老闆的事業。而在直銷模式當中,消費者反而有機會透過分享和推薦,逐漸成為經營者。

所以真正的問題根本不是「直銷商為什麼還要是消費者?」而是「消費者有沒有可能分享利潤?」在傳統產業模式當中,對後面這個問題的答案是斬釘截鐵的NO!你就乖乖作你的消費者就好別想來跟我分一杯羹。妙的是當大家都習於這種消費者/經營者的二元對立之後,當直銷模式告訴大家「好呀,雖然你現在還是個消費者,不過透過公司的佣金獎勵制度,我們可以一起來做這個生意」的時候,大家反而都困惑了。「我現在是經營者嗎?那憑什麼還要叫我消費呢?是不是在騙我錢呢?」卻沒有發現,這是個讓消費者有機會參與公司經營的模式。

有的人說直銷商對直銷公司感恩戴德,這話真是言重了。不過對於直銷公司願意用透明的機制來與直銷商分享利潤,我是樂見其成。倒是在傳統商業模式的框架下,老闆把收入先拽在口袋裡,拿些殘羹剩飯給員工,有人要求改善待遇時還會被同事批評是不知足,動輒要人共體時艱放無薪假,組個工會甚至還會被解雇。我是真的不知道憑什麼那種老闆有資格享有員工的一點點尊重或者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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